小伙伴们注意啦!
慈溪市启动2022批次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申购工作
(相关资料图)
主要有哪些流程?
申请条件有哪些?
需要注意什么呢?
赶紧来了解下!!
慈溪市经济适用住房2022批次申购
01
申购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02
申请方式
申请家庭应当推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如实填写《慈溪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申请表》(下称《申请表》)。《申请表》承诺部分需由全部家庭成员确认(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由其监护人代为确认)。
申请人持规定的申请材料和《申请表》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受理初审机关提出申请。
材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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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房源基本情况及供应范围
房源基本情况:本次推出的经济适用住房位于白沙路街道梅林苑小区、宗汉街道星光家园(二期)。
供应范围:本批次经济适用住房中心城区10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申请家庭,即东至寺马线,南至南三环,西至西三环,北至三塘横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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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供应对象及申购条件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本市供应辖区范围内(东至寺马线,南至南三环,西至西三环,北至三塘横江)居民户口的已婚家庭或离异两年以上的单亲单身家庭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上的单身居民,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供应辖区范围内居民户口满3年。
本市供应辖区范围内无房或所拥有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含军产、宗教产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按家庭实际人数人均低于18平方米(在10年内转让的自有住房应当计算在内);
申请家庭在申请前十二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385元)的80%(58708元);
申请家庭成员无车辆(价格6万元以下的经营性汽车除外),2年内(含)办理车辆过户的视同有车;
1至2人户、3至4人户、5人及以上户的家庭财产总额分别不超过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385元)的15倍(1100775元)、20倍(1467700元)、25倍(1834625元);
存在赡养、抚养关系的分户直系亲属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72平方米;
申请家庭未享受过农村建房审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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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慈溪市住建局、本地宝整理等
▌文章及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图虫网,已获平台授权
▌编辑:拉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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