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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这一辈子,要活得有品有德,有滋有味,有情有趣。若要如此,最好的生活方式就是:养好德,养好心,养好身。然而,在中国,在各大小城市,此起彼伏的工地的打桩声音,左邻右舍的电锯声音,活生生地把你的耳膜蹂躏。你想静养,但树欲静而风不止。过度装修、野蛮装修,已经成为了一种劳民伤财的恶劣之风,甚至触犯了相关法律。倘若监管不严,惩处不力,受苦受害的绝对不会只是少数民众。
今年“五一”期间,哈尔滨市利民学苑小区的住户们,度过了一个“难忘”的假期。多位住户在网上发布消息称,有租户野蛮装修,私自拆除承重墙,导致整栋楼多个楼层相继出现裂缝,两百多户居民被连夜紧急疏散。网络发布的视频显示,一租户将小型挖掘机和铲车运到了室内进行拆除作业,正在装修的室内,多面墙体、构造柱被拆除,一面被拆除的墙体内成片的钢筋裸露在外,施工现场令人触目惊心。
哈尔滨松北区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作出反应,发布通报:“接到民众关于利民学苑小区一房屋存在擅自拆改房屋承重墙的举报。执法局立即到达现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对拆改的墙体进行安全支护,组织专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制定拆改墙体恢复方案。下一步将依法依规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或许是因为出现了承重墙被砸的事情,最近一周来咨询该小区房屋售价的房主明显增多。有业主说:“价格方面会比之前有一定的下降,有些已经把房子挂出去准备销售的房主也做了降价,但是降幅并没有特别大,在10%左右,毕竟这房子也都是大家真金白银买回来的,在最终的鉴定结果出来之前,谁也舍不得‘割肉’。”然而,舆论一再追问,谁给了装修施工队的“底气”?如果楼房无法居住了,这笔巨额赔款谁来承担?
法律人士认为,租户私自拆承重墙给整栋楼造成巨大的损失和危险,根据中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租户本人肯定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将房屋出租的业主如果对租户砸承重墙这一行为不知情,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如果知情或支持租户砸承重墙的行为,可能也要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其他受损失的业主,完全是此次事件的受害者。除此之外,小区物业对此具有管理职责和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规定,居民装修拆除非承重墙的墙体应当到物业备案,物业对租户装修过程中擅自拆除承重墙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疏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物业也需要对租户私自拆承重墙给其他业主造成的损失,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实施拆墙行为的装修公司或者施工队属于专业人员,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重墙不能拆除,因此在拆承重墙的行为中也存在过错,属于共同侵权人,需要根据《民法典》一千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和租户一起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杜甫曾经喟叹: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在住户们看来,如果物业公司管得严一些,如果物业公司能及时向执法部门通报,这或许是一场能够避免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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